关于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科技服务业企业认定及有关政策兑现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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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关于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支持科技服务业做大做强,根据《科技创新引领国家自创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甬高科党〔2020〕19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科技服务业企业认定及有关政策兑现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认定标准 (一)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主要经营场所在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 (二)符合《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规定的科技服务业范围。 二、政策兑现标准 (一)对落户当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含)以上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认证企业和营业收入200万元(含)以上的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学技术普及企业,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20万元。 (二)对上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1亿元以上且实现盈利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50万元的奖励,晋级补差。 三、申报材料 (一)认定材料 1、科技服务业企业认定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政策兑现材料 1、科技服务业政策兑现申请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承诺书(附件3) 4、经具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审计报告(含申报政策相关内容) 5、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流程 1. 符合兑现标准的企业向创新创业中心、软件园、各街道等归口管理单位报送申报材料。区属企业及其他尚未明确归口管理单位的企业向科创局提交申报材料。 2. 归口管理单位负责所属企业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核,并将企业相关信息填写相关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报科创局。 五、受理时间 9月1日-9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归口管理单位须于9月17日前将汇总表报送至科创局科技合作科。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双创中心: 宁波研发园C8幢602室 沈老师 89289189 吴老师 89289177 科创公司: 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323室 何老师 87907855 陈老师 87905764 浙大科技园: 江南路1558号20楼2010室 余老师 27785528 吴老师 27785550 甬港现代科技园: 菁华路188号A座一楼企业服务中心 王老师 18892614507 民和文化产业园: 扬帆广场2号楼西单元14层 张老师 13355907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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