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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公示发布日期:2022-05-09 15:21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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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当事人宁波臣豪建设有限公司申请信用修复,当事人在2020年4月1日被我局给予处罚,处罚决定书号高新综执〔2020〕罚决字第02-0033号,从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已过2年;在2021年3月31日被我局给予处罚,处罚决定书号高新综执〔2021〕罚决字第02-0057号,从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已过1年。当事人在这期间并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已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现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将当事人申请信用修复承诺书及信用修复申请表信息在本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附件: 宁波国家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5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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